| 1. |
本抽獎活動不會以簡訊方式通知用戶中獎訊息 |
| 2. |
獎項抽出之次日起,由客服人員以電話確認得獎人姓名、地址後,再郵寄得獎通知函件(另附領獎憑證);若經連續3天(每天1次)無法以電話連絡上得獎人本人,則以語音留言方式告知中獎訊息,於語音留言後視同通知完成 |
| 3. |
每次抽獎完成後,經客服人員完成確認程序之得獎人行動電話門號(中間3碼以XXX表示),於7天內公佈在速博網站 |
| 4. |
領獎必備文件
| 個 人 |
公 司 |
| 1. |
領獎憑證(黏貼中獎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;外籍人士為護照影本) |
| 2. |
中獎門號帳單影本 |
|
| 1. |
領獎憑證(黏貼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;外籍人士為護照影本) |
| 2. |
加蓋公司大小章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|
| 3. |
加蓋公司大、小章之公司印鑑證明影本或公司變更登記表抄錄本 |
| 4. |
中獎門號帳單影本 |
|
|
| 5. |
領獎有效期限:93年9月15日 |
| 6. |
中獎人須持必備文件至速博電信中心領取;無法親自領取者,可指定代理人領取,中獎人須先行填妥領獎憑證上之委託欄並檢附印鑑證明正本,由代理人持必備文件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(驗後歸還)
領取獎項 |
| 7. |
贈品以實物為準,不得折抵現金或更換,中獎權利亦不得轉讓他人,否則視同棄權 |